市環保局公佈第二季度行政處罰情況
  本報訊 (記者杜娟)廣州市環保局昨日公佈了2014年第二季度行政處罰信息,共有17家企業或單位被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收到了市環保局開出的罰單。廣州市建委領導下的廣州市中心區交通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由於環境違法收到最高10萬元罰單。其餘受處罰企業有浪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鹼業、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等單位。
  此次公佈的行政處罰案件中,共有5家企業因排放大氣污染物超標受到罰款處罰,罰款額在1萬元至8萬元之間,其中,罰款額最高的是廣州市浪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為國內洗滌用品大型骨幹企業,此次收到市環保局開出的8萬元罰單。
  據瞭解,浪奇公司被處罰的原因是其在正常生產情況下,經廣州市建研環境監測有限公司監測,磺化工藝尾氣排放口2013年9月16日排放的磺化尾氣中二氧化硫濃度為5784毫克/升;2013年10月16日二氧化硫濃度為2716毫克/升,均超過了其所執行的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規定的標準限值(二氧化硫≤850毫克/升)。
  在此次公佈的行政處罰案件中,被罰款最多的是廣州市中心區交通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其次受罰較多的是廣東南方鹼業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被罰了10萬元和8萬元。
  記者瞭解到,市中心區交通項目領導小組領到的罰單是因為夏港大道未能通過環保驗收,處罰日期是今年4月11日。環保局要求,當事人立即停止使用夏港大道道路工程建設項目,並處罰10萬元。但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此類已經投入使用的道路,有些因為周邊居民的噪聲、震動等問題無法解決,通不過環保驗收。根據相關環保法律法規,環保部門是可以責令其停止使用並罰款,但實際上停用很難執行。”
  第二季度廣州市環保局發出罰單最多的處罰案例是水污染物超標,廣州鬥原鋼鐵有限公司、南方醫科大學珠江醫院等單位水污染超標,收到罰單。其中處罰數額最高的為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受到56866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原標題:南鹼浪奇中山三院“上榜” 市建委下屬單位被罰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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