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批准組織學生外出沒出事故校長也要
  沒出事故校長也要被追責
  海口召開學校安全工作會議
  未經批准組織學生外出
  □記者 劉澤飛 實習生 蘇倩
  本報訊 2014年海口市學校安全工作會議昨日召開。據不完全統計,僅2014年前三個月,該市就發生各類安全事故3起,死亡學生3人。據悉,為遏制各類校園安全事故的發生,今年海口將多措並舉、強化監管,嚴格落實學校外出集體活動報告審批程序,對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學校,校長就地免職,情節嚴重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針對近期發生的“4·10”交通事故,海口市教育局局長李燕儀再次強調,今後海口市各級各類學校,包括民辦學校外出集體活動時,一定要嚴格履行報告審批程序,同時,還要安排有經驗的教師對活動地點、途經線路進行實地考察,做好各類安全隱患排查,制定周密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應急預案。未經批准,沒有作好各項安全保障的活動一律不准成行,一旦違反的,即便沒有出現任何安全事故,也要嚴肅追究校長的責任,決不姑息。  (原標題:沒出事故校長也要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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