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埃及修憲機構投票通過新憲法草案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黃元鵬):當地時間11月30日和12月1日,埃及負責修訂憲法的“五十人委員會”連續召開會議,最終在1日投票通過了新憲法草案。根據此前《憲法聲明》的規定,新憲法草案審議完成後,應該在30天內對其舉行全民公投。
  負責修訂憲法的“五十人委員會”主席、前阿盟秘書長穆薩在會上宣讀憲法草案的所有條款,委員會成員逐條進行投票。在第一輪投票中,有4個條款由於反對票較多未能通過,“五十人委員會”隨即繼續舉行協商討論並重新投票。最終在當地時間1日夜間,新憲法的全部247條都獲得了所需要的大多數贊成票,這部新憲法草案最終審議完成。“五十人委員會”表示,憲法草案將在本周二前提交給埃及臨時總統曼蘇爾,由曼蘇爾下令舉行針對該草案的全民公投。
  曼蘇爾今年9月1日簽署總統令,宣佈成立一個由50人組成的委員會,自9月8日起審議並通過對2012年憲法修訂的最終草案。按照曼蘇爾先前宣佈的計劃,審議應在60天內完成。然而,由於“五十人委員會”內部對一些條款的爭議,新憲法的審議修訂過程比原計劃有所延長。
  這部憲法草案相對2012年憲法有一些比較顯著的改動,其中不少改動成為爭議的焦點。例如,在政黨制度方面,新憲法草案明確禁止以宗教為基礎成立政黨;在議會制度方面,草案決定改兩院製為一院制,取消協商會議(即原來的議會上院),並且取消議會中工人和農民代表比例不得少於一半的強制性規定;在司法制度方面,允許軍事法庭審判平民等等。另外,這部憲法還規定,對於國防部長的任命,需要得到最高軍事委員會的同意。
  除了上述得以通過的爭議條款,還有一些最終未被採納的提議也曾招致激烈的爭論。例如,是否取消、以及如何解釋“伊斯蘭教法是立法的主要來源”這一條款,以及是否明文規定埃及是世俗國家等等。可以說,這部新憲法草案的背後爭議重重,延期出台是在情理之中。
  關於憲法公投的舉行日期,目前各方有不同的說法。根據臨時總統曼蘇爾今年7月頒佈的《憲法聲明》,在“五十人委員會”的審議工作完成後,過渡政府應當在30天內組織對新憲法的公投。然而,埃及過渡政府總理貝卜拉維11月25日曾經對媒體表示,對新憲法草案的全民公投預計將於明年1月下半月舉行,這似乎將超出了《憲法聲明》所規定的期限,也與軍方“過渡時期路線圖”中12月舉行憲法公投的設定不相符。貝卜拉維當時對於為何推遲舉行憲法公投沒有做出解釋。
  不過,11月26日,負責修憲的“五十人委員會”的發言人卻表示,如果修憲委員會能夠在12月初完成新憲法草案,臨時總統曼蘇爾將會“很快”下令組織憲法公投,埃及有望在今年年底之前擁有一部新的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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